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兌下兌上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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兌,亨利貞。

彖曰:兌,說也。

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。

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。

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。

說之大民勸矣哉。

剛中正而外柔,順于萬物,皆說其澤。

聖人以說先人,而民忘其勞,以說犯難,民則忘死。

非大人不能說于民,而民咸說而得其正也。

象曰:麗澤,兌。

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
兩說而合,者莫過于朋友講習也。

初九,和兌吉。

象曰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
以剛正之說,首出門而和人也。

守正和人也。

守正和人,何往不吉。

行豈疑哉。

九二,孚兌吉。

悔亡。

象曰:孚兌之吉,信志也。

失位與三,豈無悔也。

志在和人,欲其說,信中不失正,故吉也。

夫何悔焉。

六三,來兌凶。

象曰:來兌之凶,位不當也。

兌者,陽說阴也。

過說于上,柔以來人,使人從欲者也。

何以終哉,凶其宜也。

九四,商兌未宁,介疾有喜。

象曰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
幹居臣位,商量冝制,祗上使下,不敢自安,皆獲所說,必得其慶也。

故大速有喜也。

九五,孚于剥,有厲。

象曰:孚于剥位,正當也。

阴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。

處尊而孚于上,阴信于小人消君子之道也。

得位正當為人之刑,則下化矣。

下之消則上危也。

可不慎乎。

上六。

引兌。

象曰:上六引兌,未光也。

為五牽說,信而尚之,柔而匪正也。

雖說來矣,豈足光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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