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则
伐字从戈,矜字从矛,自伐自矜者,可为大戒;仁字从人,义(義)字从我,讲人讲义者,不必远求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伐字的右边是“戈”
矜字的左边是“矛”
戈、矛都是兵器,有杀伤之意;从这两个字,自夸自大的人可以得到极大的警惕。
仁字在旁边的“人”
义字的下面是“我”
可见得要讲仁义,并不在远处,只要有人有我的地方,就可以实行。
注释
自伐自矜:伐与矜都是自我夸耀的意思。
评语
伐和矜都是自我夸耀的意思,由字的本身看来,便知道伐和矜有自我杀伤的涵义。
而由事实看来,又何尝不是如此呢?自夸自大的人,必定惹得人人厌恶。
不要说没有长处,就算有一些长处,也未必能令人心服。
因为,人在自夸自大的时候,难免会贬抑他人,有谁愿意受他毁谤?不是远离他,就是内心鄙视他,或是还以颜色,这岂不是一种伤害?岂不是以戈自伐,以矛自刺吗?欢喜自我夸耀的人实在应该三思啊!
仁字的旁边是一个“人”
字,义字的下面是一个“我”
字,可知仁义不必远求。
因为“仁”
者施于人“义”
者在于我。
想要行“仁”
不如先从自己的亲友邻里做起。
想要行“义”
只要从自身做起。
独处时,能心中存着义,不做非法勾当;与他人相处时,重然诺、守公义、讲义气,都是行义。
仁义并不在口头,而在日常生活上能身体力行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