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坤下坎上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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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,吉,原筮元永貞,无咎,不宁方來,后夫凶。

象曰:比,吉也。

比,輔也。

下順從也。

原筮元永貞,无咎。

以剛中也。

不宁方來,上下應也。

后夫凶,其道窮也。

衆畏險民,咸其安也。

輔其正而獲吉也。

剛位于尊也。

本其陽之德行,仁也。

居中可以長正也。

長正可以宁方也。

筮而比之,亦何咎也,則不宁,輔而安矣。

后夫道窮,雖求輔,凶也。

象曰:地上有水,比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地載水而澤也,水得地而安也。

下得上而宁也,上得下而位也。

故先王建萬國和親諸侯,然后天下安也。

初六,有孚,比之无咎。

有孚,盈缶終來。

有他吉。

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
衆各保其所居也。

能初以求比,是以吉也。

知乎幾,辨乎微,爲天下首。

比必自誠信盈于素分也。

素分盈,則主恩及,而他吉來矣。

六二,比之自内,貞吉。

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為五内比,應而相合,承其私也。

為衆所覩也。

能自守中正,故保其吉也。

六三,比之匪人,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。

不正,不能辨,其去就,而輔于上,無首也。

可比非其人乎,不亦傷矣。

六四,外比之,貞吉。

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
比于尊,剛承上,輔賢,得正,吉也。
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
象曰:顯比之,吉。

位正中也。

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

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
為天下王也,背之以來,皆吾人也。

則可以安天下矣。

獨守其中,而私其應,為衆所觀,非顯其私歟。

疾其背,而愛其向也。

則失其不來者矣。

邑有家者也,私也,豈王者顯私也。

偏其私,故邑人不誡,王所使之,然也。

雖顯,其吉。

正其位而尊也。

上六,比之无首,凶。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
無誠于附,道窮,而比,戮,斯及矣,何終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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