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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下巽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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渙,亨。

王假有廟,利渉大川,利貞。

彖曰:渙亨,剛來而不窮。

柔得位乎外,而上同。

王假有廟,王乃在中也。

利渉大川,乗木有功也。

剛下濟而行不窮,柔得位于外,而輔剛,剛志行而遂通,上下相資,而不相待,雖行散動人自為治,渙也。

五之為主,不以形約,不以武禁,通其志而天下自治,豈人臣之為乎。

乃王之命也。

當以無為可以至于有廟致亨矣。

木之乗則無險矣。

不勞而致重于不通,上乘下之能也。

施逺而濟其散,治乎中正,而利貞者也。

象曰:風行水上,渙。

先王以享于帝立廟。

風行水上,無擁限也。

上以發令,不疾而速,逺而承治者也。

當其無事也。

先王享于上帝,配之祖考,用禮樂之道,致享而已。

初六,用拯馬壯吉。

象曰:初六之吉,順也。

渙之初,可以散動也。

二能濟而巳附之,故顯而行之無畏忌也。

壯馬馳騁而得其吉。

九二,渙奔其机,悔亡。

象曰:渙奔其机,得願也。

剛能治也,來而不窮,據初相與得願馳騁,何往不至。

兼固于三,貪其多,有失渙之道,未之悔也。

六三,渙其躬,无悔。

象曰:渙其躬,志在外也。

渙者散,而隨適可也。

雖乗于剛,非其位也。

自應于上,可以往而遂其志矣。

散志適時,何悔之有。

六四,渙其羣,元吉。

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

象曰:渙其羣,元吉。

光大也。

以柔順而上乗至尊,行大人之令者也。

羣者,衆之務公之事也。

渙衆之公,大吉而光也。

若以私也,則丘墟不移,咎歸于巳,巳亦思之不夷矣。

可不慎乎。

九五,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无咎。

象曰:王居无咎,正位也。

渙之尊而大號其令,物致其適,散其汗發其濡也。

渙王居,大散也。

憂在節王者制天下之務,故正其位,行其道,乃無咎也。

上九,渙其血,去逖,出無咎。

象曰:渙其血,逺害也。

應獨者多至于争,此易之常情也。

上獨有應而逺于傷害者,當其渙,得行其志,從其道也。

故血去害逺而無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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